一、依據該署108年9月9日環署化字第1088000492B號函辦理。
二、預告修正「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事故報知方式」草案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綱址:https: //gazette. nat. gov. tw / e gFront/)及公共政策綱路參與平台之眾開講(https://join.gov. tw / policies/) 。
三、本案係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踐行法規草案預告程序,以廣泛周知各界並對於草案內容提供該署相關意見或修正建議請於本預告刊,請於本預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超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