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規劃、督導各單位之環境保護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業務。
2. 環境保護及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法令規章之宣導及推動。
3. 督導環境保護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之檢點與檢查。
4. 指導、督導各單位實施巡視、定期檢查、重點檢查及作業環境測定。
5. 校園環境污染行為之預防、監測、協助及管制。
6. 研擬校園環境保護、職業安全衛生及職業災害防止計畫,並督導相關學院實施。
7. 規劃職業健康檢查及實施健康管理。
8. 水污染源管制、毒性化學物質、空氣污染、有害性事業廢棄物 (化學性廢液、感染性廢棄物 )清除及申報管理。
9. 督導職業災害調查及處理,辦理職業災害統計及申報管理。
10. 其他有關環境保護及職業安全衛生相關事項之規劃及督導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