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愛的師長您好:
本校請購簽核流程於近日有所更改,配合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12-4條之規定,關於機械、設備、物料、防護具等之採購,如涉及應有法令規範及實際需要之安全衛生具體規範者,應將請購單會簽環安衛中心。
安衛類之請購內容舉例如下:
- 行政院環保署列管之毒性化學物質,例如:苯、三氯甲烷、乙腈...等。可從網站查詢:https://flora2.epa.gov.tw/ToxicC/Query/database.aspx。
- 符合國家標準CNS15030具有物理性危害及健康性危害之危害性化學品或氣體鋼瓶,例如:甲醇、乙醚、丙酮、氫氣鋼瓶、二氧化碳鋼瓶....等。可從安全資料表(Safety Data Sheet, SDS)查詢。
- 實驗室儀器設備及安全衛生防護具,例如:高壓滅菌釜、烘箱、SCBA...等。
- 勞動部指定列管之危險性機械設備、特殊列管機械器具、公告型式驗證之產品,例如:鍋爐、動力衝剪機械、圓盤鉅、研磨輪、攪拌機、壓力容器....等。
上述請購案於驗收時也需會簽環安衛中心,以確認是否符合安全衛生需求。
如判斷上有疑慮,敬請與環安衛中心聯繫,分機3122、3126
環境保護暨職業安全衛生中心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