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勞動部業於107年11月9日以勞職授字第10702052242號令修正發布「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部分條文及第12條附表4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說明:依據勞動部107年11月9日勞職授字第10702052245號函辦理。
附件: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