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該署105年5月11日環署毒字第1050036851A號函辦理。
二、為選拔績優運作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依據「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42條規定,符合運作人連續10年未違反該法規定、致力危害預防改善績效、
發明或改良降低運作時之方法得予以獎勵,及「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獎勵辦法」第8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得每年舉辦1次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績優評選,
以激勵毒性化學物質防救災安全管理落實降低災害事故,預防毒性化學物質災害及管理。本(105)年辦理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績優獎勵活動,活動時程如下:
(一)報名階段:即日起至105年6月15日止。
(二)初評階段:105年7月上旬。
(三)複評階段:105年7月中旬至9月間。
(四)頒獎:預計105年11月30日前完成。
三、參選條件:
說明:
依據該署105年4月28日環署綜字第1050033182號函辦理。
說明: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5年4月20日環署水字第1050030433號開會通知單辦理。
說明:
一、依該會105年4月20日(105)財台產基字第1055578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為增進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申請作業知能
,委託該會於105年5月辦理4場說明會,各場次會議資訊及報名方式請參閱附件。
三、倘有疑問請洽該會鍾采芳小姐,電話02-23255223分機118。
說明:
一、依教育部契約號1040149570辦理。
二、本研習為「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展延研習」─經教育部105年3月18日臺教資(六)字第1050036806號核可
,舉辦日期為105年7月1日(五)、105年8月12日(五),實施計畫詳如附件。
三、本環境教育認證展延研習共安排14小時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展延課程。
四、本計畫聯絡人:柯倩玉助理(聯絡電話:02─23113040轉3132;電子郵件:myang@utaipei.edu.tw)。
五、檢送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展延研習計畫1份。
說明:
一、依據該署105年4月21日環署水字第1050030961G號函辦理。
二、旨揭公告(含總說明、格式及填寫說明)同時詳載於該署網站環保法規網頁(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
,請於法規分類點選「水污染防治」後選擇「相關公告」,自行下載參閱。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5年4月20日環署毒字第1050030248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該署推動化學物質登錄制度的新化學物質、既有化學物質第一階段登錄等各項規定及相關登錄工具、平臺配套措施均已接續推動
,經該署核准登錄之化學物質資料,後續將做為評估公告列管毒性化學物質之參考資料,亦為相關機關管理化學物質之參據
,爰此,該署進一步推行化學物質之輸入管理。
三、該署建置「貨品通關事前聲明確認平臺」(http://chemregborder.epa.gov.tw),由業者確認輸入之貨品符合化學物質資料登錄制度
,即日起業者可在貨品輸入通關前,透過「貨品通關事前聲明確認平臺」進行貨品通關事前聲明
,填寫貨品化學物質登錄核准文件資訊,確認是否符合化學物質登錄相關法令規定,並備存相關佐證文件。
四、前述貨品輸入通關事前聲明由業者自主確認是否符合化學物質登錄相關法令規定,相關資料該署將與化學物質登錄資料勾稽交叉比對
說明:
一、汛期在即,本局積極推廣「水情看桃園」APP,鼓勵本市防災人員及居民下載安裝使用,應變期間可隨時隨地掌握本市各項水情
、氣象、交通資訊,進行自主避災減災,平時亦有豐富之生活及氣象資訊。
二、本局將於4月20日起舉辦「下載水情看桃園APP抽獎活動」,於4月20日至8月30日期間在APP Store(iOS系統)或GooglePlay(Android系統)下載「水情看桃園APP」
,安裝後使用APP首頁的「抽獎活動」功能,填寫基本聯絡方式及問卷就可參加三波抽獎活動
,獎品包含ASUS Zenfone2、iPad mini 4、iPhone6S及時尚咖啡杯碗、悠活野餐墊、32GB隨身碟、造型集線器等153項
獎品,歡迎踴躍下載使用,詳情請參閱活動網站http://winfo.tycg.gov.tw。
三、惠請鈞府研考會協助登載於市民卡相關網頁及APP、教育局轉知所轄本市各級學校、民政局轉知本市各里
說明:
一、依據該署105年4月15日環署水字第1050029086C號函辦理。
二、旨揭公告(含表格及填寫說明)同時詳載於該署網站環保法規網頁(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
,請於法規分類點選「水污染防治」後選擇「相關公告」,自行下載參閱。
說明:
一、為積極推動校園「廢棄物減量」及「資源回收再利用」,強化校園廢棄物之源頭管理機制,有效落實污染預防工作與持續改善
,本部遴選績優學校及績優人員,以提升國內學術機構對於環保法令及資源永續循環利用之觀念,促進校園永續經營,落實環境保護教育示範。
二、選拔活動包括績優學校及績優人員,分為高級中等學校及大專院校兩組,評選方式分為「初評」、「複評」及「決評」三階段進行:
(一)初評:書面資料審查評分,書面評分分數均達80分(含)以上者,即可進入複評。
(二)複評:1、人員:複評人員以1小時進行現場報告,與評選小組進行綜合座談,推薦人亦可陪同出席。
2、學校:評選小組至參與學校進行現地訪查,每校複評行程約2小時,由校方進行現場報告,並就評選項目及其所提具體實績內容安排現場參訪路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