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該署105年5月11日環署毒字第1050036851A號函辦理。
二、為選拔績優運作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依據「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42條規定,符合運作人連續10年未違反該法規定、致力危害預防改善績效、
發明或改良降低運作時之方法得予以獎勵,及「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獎勵辦法」第8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得每年舉辦1次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績優評選,
以激勵毒性化學物質防救災安全管理落實降低災害事故,預防毒性化學物質災害及管理。本(105)年辦理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績優獎勵活動,活動時程如下:
(一)報名階段:即日起至105年6月15日止。
(二)初評階段:105年7月上旬。
(三)複評階段:105年7月中旬至9月間。
(四)頒獎:預計105年11月30日前完成。
三、參選條件:
(一)符合「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42條第1項規定之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團體與行政機關,得參加毒性化學物質績優評選活動。
(二)104年未曾發生可歸責之公害糾紛與重大陳情案件者,及未曾發生毒性化學物質事故者。
四、參選單位先完成網路報名,再繳交書面資料一式2份及光碟1份。報名網址:http://toxicdms.epa.gov.tw/GTO;或掃描QRcode進入報名網站(詳見簡章說明)。
五、獎勵方式:舉辦頒獎典禮,公開表揚績優單位,並頒發績優獎座1座,刊登績優單位事蹟於活動網站,藉由媒體管道向社會大眾廣為宣傳。
六、洽詢資訊:
(一)單位: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綠能所
(二)姓名:洪士凱副研究員、張致助理研究員
(三)電話:(049)2345616、(049)2345390。
(四)電子郵件信箱:itri531942@itri.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