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師長及同仁您好:
職業安全衛生法(原勞工安全衛生法)已於103年7月3日正式施行,適用範圍擴大到所有行
業,學校亦被納入規範當中,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2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
之規定,雇主對在職人員應實施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在職人員有接受的義務。
本校為配合法規規定,增進教職員工具備職業安全衛生應有之觀念及知識,預防校園災害事
故發生,環安衛中心特此通知各位同仁,敬請依照附件步驟上網進行2小時線上安全衛生教
育訓練,並於107年3月31日前將結訓證明截圖上傳至學校moodle平台-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
練-【在職人員106】。
(先前已完成訓練之台北總務處及桃園行政處同仁得免執行本次訓練)
敬祝
教安
環境保護暨職業安全衛生中心 敬上
附件:操作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