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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2 教育部發布廢止「學校實驗室與實習場所安全衛生管理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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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2 教育部發布廢止「學校實驗室與實習場所安全衛生管理要點」。
「學校實驗室與實習場所安全衛生管理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6月1日以臺教資(六)字第1090070709B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