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89年7⽉19⽇總統令頒「災害防救法」,⾏政院環境保護署依法為毒性化學物質災害防救業務 主管機關,承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核定之防救政策,於91年2⽉1⽇經⾏政院核定「毒性化學物質災 害防救業務計畫」,歷經93年6⽉16⽇、98年12⽉31⽇、104年5⽉12⽇、107年5⽉25⽇及109 年8⽉24⽇等五次提報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核定修正並函頒,據以推動我國毒性化學物質災害預防 及防救⼯作。
環保署為喚起民眾對室內空氣品質之重視,提升公共場所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自109年9月15日上午10時起至10月15日中午12時止舉辦「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徵選活動,開放全國高中職、大專院校、研究所學生組隊報名,總獎金達10萬元!透過公開徵選具創意、易辨識的標識,未來將作為識別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成效之標章,提供公眾使用場所張貼,以達逐步宣導推廣室內空品自主管理之效益與精神。
環保署表示,本活動參賽對象以高中職、大專院校及研究所在學學生為限,並以組團方式進行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徵選,每組團隊成員2至5人為原則,團隊成員不限於同一學校,且每位參加者僅限參加一隊,而參賽隊伍於報名截止前上傳作品及相關文件至本活動報名網站即可完成報名,本次比賽並將邀請具有美術設計、環境工程、環境保護及教育宣導等專業背景之專家學者擔任本徵選活動評選委員,分初審及決審二階段評審,進入決審之參加團隊於現場進行10分鐘發表,呈現方式不拘,就有機會得到最高5萬元的獎金及公開表揚的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