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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該署110年5月31日環署土字第1101064302B號函辦理。
二、本案係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踐行法規草案預告程序,以廣泛周知各界對於草案內容惠予提供該署相關意見或修正建議。
三、為控管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鼓勵事業自行妥善處理或再利用廢棄物,以降低廢棄物出廠遭不當處理或棄置之風險,對繳費人將所產出之附表二所列廢棄物送至同一法人之其他分廠(場)進行處理或再利用者,增訂整治費優惠措施,爰擬具旨揭收費辦法修正草案。



一、旨揭活動訂於110年6月19日(星期六)辦理,預計招收40人,額滿即止。
二、簡章網頁:https://reurl.cc/raGmKr,線上報名表單:https://forms.gle/51fsA19ahWWJFgy2A (link is external),另開班資訊、參訓資格請參閱簡章。
三、本活動聯絡人:蔡佩蓉、曾孝經,聯絡電話:(06)213-3111 分機7717,電子信箱:c2052frank@gmail.com



一、依據本部110年1月28日臺教資(六)字第1100013306號函(諒達)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教育認證系統110年5月
20日公告最新消息辦理。


二、為因應嚴重特殊性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滾動式調整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展延數位課程時數採計原則,依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15條第1項及第2項第1款規定於110年12月31日(郵戳為憑)以前申請展延者,數位課程採計將不受15小時限制。


三、有關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申請相關問題諮詢,請洽本部委辦團隊育成環保有限公司張先生,電話:(02)2388-0518分機188。



一、旨揭研討會訂於110年5月21、22日(星期五,六)假本校國際研究大樓舉行。研討會目的係為交流質譜分析技術應用於毒藥物篩檢之相關研究,邀請14位專家學者進行講演。

二、活動皆免費參加,並採在線報名,大會網址:https : //sites.google.com/g-mail.nsysu.edu.tw/msinta2021 (鏈接是外部的)。全程參加者將提供研習時數證書及認證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16小時。

三、聯絡人:林育呤小姐(分機5833)、黃靖淑小姐(分機3933)

四、檢附活動宣傳海報電子檔,如附件。



一、依該署110年4月15日環署授化字第1101005261號函件辦理。
二、為強化除草劑管理,避免其不當使用污染環境,危害人體健康,該署完成訂定「非農地(非農用)環境雜草管理指引》,並建置專區介紹非農地環境雜草管理推動策略並提供相關宣導資源,網址為https://www.tcsb.gov.tw/cp-473-4059- 77390-1.html (鏈接是外部的),檢附網站圖標,請踴躍參酌使用。



1.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0年4月7日環署化字第1108200208E號函辦理。
2.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46條及規費法第10條第1項規定,修正發布「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申請及化學物質資料登錄收費標準」,名稱並修正為「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規費收費標準」。
3.本案修正重點如下:
(1)修正授權依據。
(2)新增申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環境事故專業應變、諮詢機構之認證及變更相關收費標準。
(3)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規定得合併申請許可證、登記文件或核可文件者,於合併申請時,僅以經合併之各項目中,收費最高者計收審查費,並增訂變更項目僅運作場所全廠(場)配置圖與內部配置圖者不收費。另新申請案、變更原成分含量及增列其他物質之審查費以物質種類分別計費。
(4)調整新化學物質簡易登錄展延及以非動物試驗替代測試資料申請標準登錄等項目之審查費,增訂新化學物質標準登錄展延之審查費,以及取消登錄文件之核發,刪除變更審查費。另調整登錄資料保密及延長保密申請收費費額。
(5)刪除化學物質資料登錄文件證書費收費標準;增訂應變、諮詢機構認證之證書費。



一、依據該署110年3月29日環署化字第1098200576B號函辦理。
二、本案係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踐行法規草案預告程序,以廣泛周知各界對於草案內容惠予提供該署相關意見或修正建議。
三、旨揭公告於109年10月30日公告施行,將笑氣(一氧化二氮)列為首度列管關注化學物質,本次為第一次修正。鑑於109年黎巴嫩首都貝魯特港口貯存硝酸銨引起爆炸事件震驚全球,硝酸銨不僅為爆裂物先驅化學物質,亦為製造一氧化二氮(笑氣)之原料。另氟化氫(氫氟酸)具腐蝕性、刺激性等物理及健康危害特性,近年國內曾造成多起人員傷亡事件,爰本次修正增列硝酸銨及氟化氫為關注化學物質及指定公告為具有危害性之關注化學物質。



一、本機構「環境教育人員30小時研習班」上課日期預定於110年5月22日(六)、5月23日(日)、5月29日(六)、5月30日(日),共4日,預計招收30人,額滿即止。
二、報名網址:https://saip.vnu.edu.tw/admission/outindex.aspx,另外之開班資訊、參訓資格及報名費用請參閱簡章,如附件。
三、參加學員資格須符合「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以「學歷」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除了30小時研習時數證明外,必須提出18個環境相關領域學分證明,方能申請認證。
四、參訓合格後由本機構核發研習時數證明,並於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登打研習時數。本校環境教育中心將極力爭取環保署補助,若通過,其符合資格者,待研習完成後,由中心統一申請補助費用。
五、本校環境教育中心聯絡人:邱惠敏小姐,聯絡電話:03-4515811分機29200,手機:0973-355727。
 



一、依衛生福利部110年3月19日衛授國字第1100600279號函(附件)辦理。
二、為協助高風險職場採取行動,衛生福利部109年委託臺北醫學大學辦理「腦中風健康識能推廣試辦計畫」,設計如「腦中風健康識能桌遊」、「員工穿上中風體驗服」等活動,結合趣味性桌遊闖關、同理心中風體驗,供職場推動腦中風健康識能促進相關活動,並設置FB粉絲專頁(https://reurl.cc/e8OrMK),供職場加入採行,將健康促進政策納入機關或學校制度,營造健康文化。
三、旨揭桌遊素材置於該部國民健康署健康九九網站
(https://health99.hpa.gov.tw/material/6844),請善加運用。



(一) 綠/黃色:極特殊敏感族群建議注意可能產生咳嗽或呼吸急促癥狀,仍可正常戶外活動

  (二) 橘色:

     1、一般學生仍可進行戶外活動,宜減少長時間劇烈運動。

     2、敏感性族群之師生,宜減少體力消耗活動及戶外活動,必要

         外出應配戴口罩。

  (三) 紅色:

     1、學校應視室外課(體育課)、戶外教學或觀摩活動之活動地

         點空氣品質條件,得將課程活動調整於室內進行或延期辦理。

     2、一般學生應避免長時間劇烈運動,進行其他戶外活動時應增

         加休息時間。

     3、敏感性族群之師生應留在室內並減少體力消耗活動,必要外

         出應配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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