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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師長及同仁您好:

職業安全衛生法(原勞工安全衛生法)已於103年7月3日正式施行,適用範圍擴大到所有行

業,學校亦被納入規範當中,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2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



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訂於107年3月16至31日辦理「107年環境教育人員學歷認證核心科目及

經歷認證行政人員32小時研習班」,歡迎對於環境教育推動有興趣之民眾踴躍報名參加。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7年3月12日(星期一)止。



函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檢送「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公告事項第四項、第十

六項及公告事項第一項附表一、公告事項第二項附表二、公告事項第三項附表三、公告事項

第四項附表四修正草案預告,並附草案總說明及公告對照表,請查照。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於108年2月5、6、7日舉辦「環境希望工程青年領航營」活動,歡迎環境生態、傳播或設計相關科系大三、大四或研究所在學學生(不含在職專班)踴躍報名參加。



環保署公告第二批室內空氣品質列管場所,桃園校區應兆圖書館室內空氣品質定期檢測結果

皆符合法規規定,檢測結果已公告於圖書館門口及環安中心網站。

檢測報告請依照下列步驟點閱:



桃園及台北校區106年第四季飲水機水質檢測結果已公告於環安中心網站。

檢測報告請依照下列步驟點選觀看:

環安中心→檢測及工程公告→飲水機檢測結果→106年→106年第四季檢測結果



「環境教育法」業奉總統106年11月29日華總一義字第10600142241號令公布增訂第二十四條之一條

文;並修正第一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

原函、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如附件

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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