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提供有關「石綿危害與預防宣導手冊」等教育教材資訊。
二、相關教育教材可連結網頁路徑如下:
(一)「石綿危害與預防宣導手冊」:毒物及化學物質局>首 頁>教育宣導>出版品(https://www.tcsb.gov.tw /lp-118-1.html)。
(二)3分鐘短片「石綿小知識」:毒物及化學物質局>首頁> 主題專區>化學知識地圖」 (https://chemiknowledgemap.epa.gov.tw/)。
(三)1小時長片「石綿的健康危害、石綿建材拆除作業危害預 防、含石綿建築物拆除施工管理、建物拆除後含石綿廢 棄物清除處理」:毒物及化學物質局>首頁>主題專區 >石綿危害資訊專區(https://asbestos.epa.gov.tw /Index.aspx)。
一、彰化師範大學擬開辦120小時環境教育人員訓練班,以線上預先報名方式進行招生,若達開班人數25人即可開班。
二、請至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環境教育中心https://environment.ncue.edu.tw/ 點選活動報名專頁進行報名。
三、檢附招生簡章,本訓練班研習費用24,000元整,另有團體報名或協力夥伴優惠價。
一、為利計算其108年之水污染防治費,爰統計107年全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登記前50%之每日核准排放量平均值。
二、為響應節能減碳,公告已刊登於行政院公報並上載於該署「水污染防治費網路申報暨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s://wpcf.epa.gov.tw/)及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s://oaout.epa.gov.tw/law/)供下載運用。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於108年1月16日修正公布,其中第54條第6項規定,運作人之專業技術管理人員或其他受僱人因第一項規定受有不利處分者,主管機關應提供必要之法律扶助。為使法律扶助之申請資格、扶助範圍、審核方式及委託辦理等事項有遵循規範,爰該署擬具旨揭草案,草案內容參考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detail/7e3b5db0-4abc-45f1-a5fe-21819123b921。
一、修正發布「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及第60條附表1。
二、因應107年6月13日水污染防治法修正公布,刪除污水取得許可得注入地下水體之規定,及106年12月25日放流水標準修正增訂管制項目,有必要刪除注入於地下水體檢測規定之適用,增訂檢測申報項目,依事業特性及檢測費用之合理性,採行檢測申報分級管理。另配合實務需求,明確重大違規者未完成自動監測(視)設施設置,不得排放廢水之期間。
一、因應勞動部108年1月1日擴大授權本處執行勞動檢查業務及鑒於從事旨揭作業,風險甚高,稍有不慎易造成重大職業災害。
惠請相關單位,如有從事旨揭作業,應最遲於作業前1日向桃園使市勞檢處進行通報,並依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令設置符合規定之安全衛生設施,避免職業災害之發生。
二、倘因未落實前開通報程序,而發生職業災害,桃園市勞檢處得依行政罰法第18條規定,從重處分。
三、旨揭通報系統網址如下:http://recreation.tycg.gov.tw/de/
環保署為配合108年1月16日修正公布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以下簡稱本法)修正內容,擬具「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獎勵辦法」修正草案。
環保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表示,本修正草案為因應全球趨勢的綠色化學環保議題,擴大參選資格,且為使評選作業更臻周全,主要修正重點如下:
一、 配合本法名稱及授權規定條次變更,修正本辦法名稱及相關內容。
二、 因應全球趨勢之「綠色化學」環保議題,獎勵國內致力研發及推動綠色化學者,擴大參選資格。
三、 修正報名資格限制。
四、 修正獎勵辦理時間及評選作業相關事項。
一、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環境教育中心擬於108年7月開辦「108年環境教育人員33小時核心科目研習班」週末班。
二、本研習一律採線上報名,請至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環境教育中心(https://environment.ncue.edu.tw/)點選活動報名專頁進行報名。
三、本研習費用每人7,000元整,另有團體報名或協力夥伴優惠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