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研習為「教育部108年環境教育人員認證24小時研習」,經教育部108年4月24日臺教資(六)字第1080057179號函核可。
二、旨揭研習課程相關訊息如下:
(一)研習對象:各級學校教職員、各環境教育主管機關相關承辦人員及主管,欲以「經歷」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參加人數為40人。
(二)研習時間:108年07月10日、11日、12日,共計3天,研習課程簡章,詳如附件。
(三)報名方式: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AQFHGqfMRVPFCrKC6(課程全程免費)。
(四)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08年7月5日(星期五)止,人數有限,額滿為止。
一、依據「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該辦法)第 15條第1項規定:「環境教育人員除經薦舉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外,其認證有效期限為5年,期限屆滿前3至6個月內得申請展延,每次展延之有效期限為5年」,另依該辦法第15條第3項規定,申請展延須參加環境相關領域研習累計30小時以上。
二、為協助學校環境教育人員符合展延資格,教育部補助本校辦理旨揭研習課程。相關訊息如下:
(一)研習對象:各級學校已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教職員 。
(二)研習時間:108年7月8-10日及15-16日,分5梯次。
(三)報名方式:以分梯次方式,報名網址為 http://regist.cyut.edu.tw/(本研習免費)。
(四) 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08年7月3日(星期三)止,人數有限,額滿為止。
環保署說明,事業如具有廢棄物焚化設施,且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採濕式或半乾式洗滌設施者,無論洗滌設施是否有產生廢水,放流水中仍具戴奧辛排放之風險,故有修正放流水標準適用對象條件,強化放流水戴奧辛排放控管之必要性。 環保署強調,戴奧辛為民眾高度關切之有害健康物質,亦為斯德哥爾摩公約所列管之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基於維護環境及回應民意需求,藉由管制具污染風險事業其適用之放流水管制項目及限值,促使業者正常操作廢(污)水處理設施,並提升水體品質。呼籲業者確實守法,如有水體、土壤污染之重大情事,違者將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處分,切勿以身試法。 有關本次預告相關資料請參閱環保署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s://enews.epa.gov.tw/enews/fact_index.asp),或於預告日起3日後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歡迎各界於刊登公告次日起14日內提供意見或修正建議給環保署作為修法參考(Email: pclu@epa.gov.tw)。
一、本次主要係修正業別59「畜牧糞尿或生質能資源化處理中心(或沼氣再利用中心)」,增訂(2)「從事收集畜牧糞尿或厭氧發酵後沼液沼渣,作為藻類、輪蟲、水蚤等水產種苗餌料或其他水產生物養殖之事業」定義,新增業別61「海水淡化廠」、62「水庫總磷削減總量管制區之事業」、63「蒸汽供應業」及修正業別64「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增訂(5)「作業環境內設置貯存設施,貯存水污染防治法第33條第1項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物質,其設施容積合計達200公升以上之事業」定義,共計增訂3項主業別及2項子業別。
二、有關本次預告相關資料請參閱環保署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s://enews.epa.gov.tw/enews/fact_index.asp)
一.中華民國107年5月2日修正公布「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名稱並修正為「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該法第7條、第16條第1項第5款、第17條第1項第4款、第18條第1項第4款及第23條第1項第7款,經行政院於108年4月29日以院臺衛字第1080011912號令定自110年7月1日施行;其餘應由行政院指定施行日期之條文,經行政院同日同字號令定自108年7月1日施行。
二.檢附「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懶人包參考。
一、依據該署108年4月17日環署化字第1088000194B號函辦理。
二、本案係依行政程序規定踐行法規草案預告程序,以廣泛周知各界對於草案內容惠予提供該署相關意見或修正建議。
三、配合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於108年1月16日修正公布為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並就其郵購及電子購物規定加以定義、規範主管機關逕行採取處理措施之要件及採取內容,以及參採實務執行上之精進作法,爰擬具旨揭施行細則修正草案。
四、本案係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踐行法規草案預告程序,以廣泛周知各界並對於草案內容提供該署相關意見或修正建議。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4月10日臺教資(六)字第1080050556號函辦理。
二、依據環境教育法第十八條規定,機關、公營事業機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應指定人員推廣環境教育。前項學校所指定之人員,應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五年內,依第十條規定取得認證。
三、經教育部核發證書之學校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展延資訊,請逕至教育部「綠色學校夥伴網絡平臺」(網址:https://www.greenschool.moe.edu.tw)輸入帳號及密碼,至「我的管理區」項下「資料管理」之「通過認證情形」查詢。
四、教育部另開放辦理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諮詢服務8場次(含認證說明或定點諮詢及收件),倘有相關需求,請填寫附件「108年學校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諮詢服務意願表」,以電子郵件方式回傳(電子信箱:peiyu@ema.org.tw)。
「108年度桃園市農博基地委託營運計畫」系列活動訊息
一、農博基地於108年3月19日佈展完成,開放四國文化、綠色方舟、好客食堂、客家工藝、
碳索生活等五展館供參觀;展館開放時間為週二至週日上午10時至下午4時30分。
另有提供平日一場次、假日七場次的預約導覽活動。
轉知「衛生福利部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作業要點」業經該部於108年4月12日以衛授疾字第1080500070號令修正發布施行,並廢止原「衛生福利部管制性病原管理作業要點」。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8年4月12日衛授疾字第1080500080號函辦理。
二、旨揭要點修正全文及修正對照表,可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實驗室生物安全>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法規)瀏覽下載。
108年6月18日(星期二)辦理「108年度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展延暨教師環境教育增能研習-第一場次『潮向祕境~和平島』戶外體驗活動」
一、旨案係為提高教師環境覺知與敏感度,發現環境問題,並透過環境教育戶外體驗活動及研習,增進教師環境教育教學知能。
二、本案活動資訊如下:
(一)辦理時間:108年6月18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下午4時。
(二)辦理地點:基隆市基隆和平島、正濱漁港。
(三)課程主題:引導學員探索潮間帶生態,走訪正濱漁港與漁市,進而了解和平島居民如何利用這片大海討生活,思考人與海洋的關係。
(四)參加對象:本市各級學校教職員,另因本案為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展延研習,以有通過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教職員優先錄取,限額35人,額滿為止。
(五)集合地點:請於活動當日上午7時50分前於觀音國中集合(車子請停校外圍牆兩側),因課程路途稍遠,上午8時須準時出發,逾時不候。
(六)報名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