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9-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OHSAS18001內部稽核人員第三期訓練班
2017.03.02-室內空氣品質CO2檢測結果
2017.02.21-禁止足使水污染行為
為確保水資源之清潔,並維護生態體系,
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條明定,
在水污染管制區內,不得有該條第一項各款所列行為,
其中第五款規定不得有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禁止足使水污染之行為。
2017-02-06-註銷本校4項毒性化學物質
本校毒性化學物質三乙胺、二苯胺、二氯甲烷、硫脲,已於106年01月辦理註銷,
依規定辦理註銷後不得再有運作行為,請本校師生依規定遵守,避免觸法。
2017-01-05-行政院環保署毒物及化學物質組織法
2016.12.21-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作業要點修正對照表
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作業要點」,自即日起生效。
點此查看修正對照表。
2016.12.20-廢止危險物及有害物通識規則
2016.12.16-職災案例(被割)
圓盤鋸未設置鋸齒接觸預防裝置,致發生勞工割傷。
2016.12.16-職災案例(被夾被捲)
學校實驗實習場所被夾、被捲案例
2016-12-16-「社論」重視實驗室安全
臺北榮總日前宣布,該院職業傷害中心今年收治的校園實驗室中毒、受傷的案例,已經達到三十例,是去年的三倍,年紀最小的是國中生。這無疑是校園安全管理的一大警訊。
榮總醫師說,大學較常見化學性傷害,多數是有機溶劑造成;高中職較多是機械性傷害,亦即學生操作不當造成。其實媒體也經常報導,學校實驗室發生爆炸、火災和中毒。
學生在不同類型的實驗室裡,可能使用強酸、強鹼、有機溶劑,培養微生物、寄生蟲,操作切割機具、紅外線、雷射,實驗過程會產生噪音、粉塵、蒸氣、煙霧等。尤其半導體產業興起後,腐蝕性液體的使用率高。這些只要稍有不慎,都可能造成危害。